2008年7月29日 星期二

樂論/「國樂」的迷思?亦或迷失!

朱家炯(朱梓)
音樂月刊 1999年12月

  多年來在課堂講授「音樂文化」通識課,學生是以非音樂科系為對象,內容則是探討中西以致於世界各民族音樂文化。每當談及西方古典音樂,老師學生都輕鬆,因為學生有概念,循序漸進的教材、資料頗為豐富;若論及「國樂」或是世界各民族音樂,卻常有事倍功半之憾!後者知者甚少甚或陌生倒還算合理,對「國樂」的一知半解,甚或排斥的常態卻令人匪夷所思。
或許「國樂」這個名詞過於曖昧,它究竟代表什麼意義?為何近數年來引起雜誌、網路上熱烈的討論,甚至有人主張廢除此一名詞的使用!一連串的質疑,筆者擔心讀者模糊了焦點,因此為文釋之。
  海峽彼岸高厚永在“國樂思想研討會“所發表論文內,開宗明義就寫上了“國樂應是代表一個國家之音樂“[1]筆者以為問題就出在“代表“這兩個字。正好坊間習慣稱呼的國樂,指的正是在傳統樂種中現階段的主流-國樂團所演出的大小合奏,或是個人的獨奏稱之。於是爭議的焦點轉化為,國樂團所演出的「國樂」具有國家的代表性?因此,引起了各類傳統樂種,甚至具有民族思惟的交響樂愛樂者的異議。在網路上,有人認為,國樂合奏或是獨奏被稱之為“國樂“只是民間約定俗成的叫法,是一種習慣用語;也有人認為此種國樂不如稱作民族管弦樂才合情合理,卻又劃地自限擯除了獨奏及民間樂種。更有人以為套上此“國“字是與某政黨有關,那又過於牽強。
  其實,這只是一種民間狹義的稱呼。試看外人稱呼大陸的「民樂」、香港的「中樂」、新加坡的「華樂」、以及台灣所謂「國樂」,皆寫成Chinese Music,一個代表一國或著民族整體音樂藝術的集合名詞。廣義的來說,筆者認為只要音樂能表現出國人傳統甚至現代的思惟,而形成一種國家或著民族獨有的特色,就可稱為「國樂」。所以,交響樂的「梁祝」、「黃河」、「梆笛協奏曲」,就可稱為國樂。甚至傳統、西洋樂器以及各類音效媒體的創作能表現傳統哲思的音樂作品,皆應屬於“國樂“探討的範疇。
  若只談狹義的國樂是所謂的“代表“樂種,當然會令人覺得以偏概全而發出不平之鳴。不過,觀今諸多音樂名詞的自我矛盾現象,應會釋然。譬如,所謂音樂學(Musicology)此一名詞,它研究的範疇卻是西洋音樂學,真正研究整體人類音樂文化現象的學問,反而稱為世界音樂學(World Musicology)或是民族音樂學(Ethnomusicology),此種現象早在1935年就已引起學者爭辯[2],然而此一約定俗成的用法到如今不改。若再想想,國內從事小提琴、鋼琴等西洋樂器的工作者,口語裡不是稱為搞音樂的,反之從事二胡、琵琶者,不就稱為搞國樂的?要不是國內中小學音樂教本近年來增加了不少介紹國樂的篇幅,真會讓人以為“音樂“指的是西樂,而不包含國樂!
  回顧音樂史,當羅馬教皇還在整理葛利果聖歌的七世紀之際,東方的唐朝已集結了世界上十個國家的精彩樂舞稱為「十部伎」,,首都長安成為世界音樂文化的中心,原因無它,在上者如唐玄宗雅好羯鼓,上行下效的結果更是外來的音樂凌駕了漢民族的清樂。就在此種多元文化衝激、融合下,累積了現今漢族的音樂傳統,若究其原因,有容乃大而已。可惜的是之後千餘年音樂文化的不受重視以及近百年國勢不振,音樂道統衰微,幾至淪亡的地步。
民國以來有心人士改進國樂的呼聲不絕於耳,爭論意見有三:一是全盤西化。如青主所說“本來只有一種可以說得上是藝術音樂,這就是由西方流入東方的那種音樂“又說“國人做出很好的西樂,那末,這就是‘國樂’“[3];二是國樂、西樂齊頭並進,借用西樂改進國樂。小提琴家、二胡演奏家兼作曲家的劉天華便是此類最佳檢驗者;三則是復古,回歸傳統。 1920年「大同樂會」成立,以恢復古樂演奏雅樂為號召,1927年改編了「夕陽簫鼓」成為著名的「春江花月夜」國樂隊曲目,即為成功的典範。
  大同樂會的活動影響深遠,成立時的宗旨是以演奏傳統雅樂、恢復並仿製古代樂器為主,由於其樂隊演出的成功,在西風強過於東風的影響下,此後數十年間編制雖是逐漸西化,並以二管甚至四管交響樂團為藍本擴編卻輔以獨特的彈撥樂聲部,更在樂器不斷改進的配合下,樂隊成了交響化的國樂團。1949年內戰後,雖然大陸、港、台三地政情絕不相同,卻在國樂交響化上努力一致,1957年上海民樂團,1960年中央民樂團成立了六十至七十人的大編制,1977年成立的香港中樂團更是以八十二人的編制,成為現今大型國樂合奏曲目標準編制。1979年成立的台北市立國樂團,遲至1992年才擴編為六十人的編制,每遇大型編制曲目還得尋找兼任團員才能演出,迄今,兩岸四地的中、華、民、國樂團在運作上已與西方的職業交響樂團沒有大的分別。
  其實所謂樂器無論中西只不過是工具而已。被稱為傳統樂器,那是樂器上有了傳統的累積,試看我們所熟知的如琵琶約從西元350AD由中亞的蘇祇婆傳入中國,胡琴約出現於七世紀,嗩吶從波斯傳入更是晚至十五世紀,至於從西方傳進來的各類管弦樂器,已有近百年的歷史,倒是國樂團中模仿大提琴的革胡,低音提琴的倍革胡,製成不過四十年,而近十多年來,國樂團更是加入了全套西洋打擊樂器,當然,樂器色彩的增多,曲目表現加強,增加了演出精彩度,卻造成我們所說狹義的國樂西化的現象,而作為音樂主流的西樂亦在尋根的需求下有了本土意識,這些現象說明了現今廣義的國樂已有多元化的發展,究竟是正面,是負面?所謂傳統流傳下來的音樂特色究竟是什麼?要如何傳承?這才應該是今後探討國樂發展之重點。回想二、三○年代所爭議的三個論點,與今日樂壇對“國樂“分歧看法實無二致,仍舊意見紛紜。國樂若以廣義言之只是一個普通名詞,若習慣稱之狹義的國樂為“國樂“那又何仿?「國樂」此一名詞存廢的皮相之爭,應可以休矣!

[1] 參見一九九三年二月十六日至十九日中國新音樂史研討會:國樂思想,高厚永所撰“回顧與展望:爭論與探索發展了二十世紀的國樂。
[2] 詳見Charles Seeger所著Studies in Musicology 1935-75序文,UCLA Press, 1977以及Jaap Kunst所著Ethnomusicology, The Hague:martinus Nijhoff,1959.

[3] 同註一。青主寫於《音樂當作服務的藝術》193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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