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1日 星期一

樂論/二十世紀美國民族音樂學的理論與實際

二十世紀美國民族音樂學的理論與實際

朱家炯(朱梓)

前言:

  美國學者主要採用外部的分析者的立場(etic)來進行音樂研究,此有別於從音樂的內部找尋文化的意義和特徵的音場(emic),特點是較為客觀。這也是在三○年代以降,尤其是五○、六○年代學者熱衷於機械或電腦的分析如聲圖儀( sonagraph),旋律記譜儀( melograph),力求客觀的結果。胡德所提的雙重音樂的學習,基本上說來屬於局內人研究立場的範疇,但是研究學習的不夠深入只能算做局外人研究不足的一種補充經驗罷了。若就理論來說,局外人研究性質不可能絕對客觀,多少會混入文化上的主觀性,也不容易達到局內人研究本土音樂的深度,這二重立場不同而引起的爭論時有所聞,這也是近期美國民族音樂學討論的焦點之一。


  美國的民族音樂學萌芽於十九世紀的九0年代,迄今二十一世紀已超過一百年的歷史。它的成長過程可分三階段來探討:

Ⅰ、─八九○~一九五○

  成員多半是民族學、人類學、心理學家,間或有些音樂學家的參與;研究對象以印第安、及愛斯基摩人為主,訴求重點在於田野資料的收集及音樂描述的工作。這和德國柏林學派大異其趣,參與者為自然科學、哲學、以及音樂學家,研究範圍以整個非西方音樂傳統為主,研究的重心偏重於理論的探討及實驗室的分析。知名的學者有:

1、弗克斯(J.W. Fewkes 1850 ~ 1930)
早在一八九○年的三月即使用留聲機收集資料,是美國使用留聲機進行田野的第一人。他與心理學家吉爾曼(Ives Gilman1852 ~ 1933)合作報導了對朱尼(Zuni)印第安人音樂的研究,並以相當客觀的結論描述該族的旋律中的微分音是知覺上認可的而不是偶然的。
2、弗列切母子(A.C. Fletcher 1838-1923, Francis La Flesche1857-1932)
  母子二人收集大平原部落音樂,兩人為印第安族。
3、登士摩爾(Frances Densmore 1867-1957)
  收集、譯出二千多首印第安旋律,並寫出十數本有關各種不同印第安人的音樂,如齊匹瓦(Chippewa),(Tre-ton Sioux),巴巴歌(Papago)及卻可陶(Choctaw)等。
4、博厄斯(Franz Boas 1858-1942)
  此人乃人類學家,以哥倫比亞大學為研究中心,鼓勵研究者應用人類學的方法來研究音樂的文化背景,開啟了音樂人類學的先河。
5、何若克(Geoger Herzog 1901-83)
  於一九二五年移民美國,旋就學於哥倫比亞大學,他深受博厄斯的影響,結合人類學的觀點及柏林學派的理論,首先提出以文化區的觀念來探討音樂風格的分佈,於一九四八年成為印第安那大學的人類學系教授,和一九六二年繼任梅瑞姆(Alan Merriam1923-80)形成了以人類學為中心的民族音樂研究。
  
Ⅱ、一九五○─七○

  五○年代以降美國民族音樂學開始蓬勃發展,逐漸在各大學佔有一席之地。研究中心也從哥倫比亞大學轉至印第安那大學、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及伊利諾大學。以往的研究者此時已冠上民族音樂學家的名稱,研究範圍早已擴大為東方的藝術音樂、民間音樂、口耳相傳的音樂、以及音樂變遷,音樂在社會中的功能、音樂的共同原則等問題的廣泛探索;研究的觀點也有了新的轉變。
  梅瑞姆(Merriam)於一九六四年所寫的「音樂人類學」影響深遠,他強調文化中的音樂研究,認為音樂是一種文化現象,是物質、行為、精神三種文化的結合體:物質文化包括樂器、發聲器官、服裝、場合、以及其他;行為文化則可細分概念行為(Conceptualization);除考察音的結構外,還需考察傳達內容是宗教的、遊戲的、象徵的、娛樂的乃至藝術的意義;身體行為(Physical Bwhavior)包括樂器演奏、發聲、及身體動作等演奏行為;象徵行為(Symbolic Behavior)表達音樂如唱名、樂譜等符號的一種行為;及學習行為(Learning Behavior)指培養創作、演奏、欣賞、教學等能力的一種行為。當物質、行為文化的組合所具有的意義能普遍的為欣賞者生理上的反應,心理上的知覺認同,這就形成了精神文化。至於音響,顯而易見的只是文化中的音樂表象罷了。
  對於五○、六○年代美國民族音樂的研究工作,梅瑞姆覺得只是刻畫某種傳統的音樂風情的報導,這種自我滿足、粗略的研究阻礙了民族音樂一般化的規則尋求,只是在世界音樂的地圖上找尋空隙,填空罷了。這種眾說分云的局面引起了羅邁克(Alan Lomax)於一九六八年提出「民歌演唱研究方案」(Cantometrics),以全球的觀點來研究音樂與文化母體的關係。他以二百多種  文化的角度對世界各地的民歌進行了空前廣泛的比較,可惜的是他收集的實例不足,文化資料和音樂資料的主觀連結,以至他的結論和田野調查的結果不一致而不為多數美國的民族音樂學者接受。此種爭議使以人類學為中心的研究於七○年代中暫時受挫。
   傾向於音樂學觀點來研究民族音樂學的是加大洛杉磯分校的胡德(Mantle Hood),以及伊利諾大學的奈特(Bruno Nettl)。胡德所醞釀、促成的觀念是雙重音樂( bi-musicality)的學習,認為經過實際音樂的演奏是理解他國音樂的前提,只有通過本身的實踐而有了理解基礎,才可能以語言文字來表達。這種思想蔚為主流,民族音樂學也從美國大學中的人類學系的研究,蛻變為音樂系的一門課程,各種不同的合奏如爪畦、巴峇島的甘美朗、日本的音樂、泰國的馬哈瑞(Mahori)合奏、印度的古典音樂和舞蹈等,隨著該校畢業的學者如密西根大學的芝姆(William Malm);加大艾弗思分校的威德( Bonnie Wade);布朗大學的可丁(James Koetting)迅即出現在美國的大學中。
  奈特是何若克的學生,秉持著美國、歐洲的傳統,強調田野工作、記譜、昔樂分析,不過他亦重視音樂的文化背景研究。他認為胡德培養雙重音樂能力的訓練是極有價值,但是他指出一位已被認作是印、日本音樂方面的專家學者仍不能就此成為民族音樂學家。
  以上各學者的爭議,引導民族音樂學走向更廣泛、客觀的研究方向。

Ⅲ、一九七○~九○

  音樂學家、人類學家、音樂教育家、演奏非西方音樂的演奏家、運用非西方素材的作曲家都紛紛地冠上民族音樂學家的頭銜、學術的興趣也從音樂本身轉移至音樂創造、演奏的過程、諸如探討即興演奏與作曲,以及創作音樂生理上的因素,此外新的觀念如資訊理論闡述資料的產生、傳達、儲存以及電腦的運用;及以符號學來解釋文化現象、結構學以結構的規則來分析文化現象等等。
  比較研究的論點則有了新方向,嘗試以具有相同社會、環境背景的音樂文化間的比較,諸如雨林區內具有平等社會觀部落間的比較;歷史的觀點研究也有了新方向,諸如世界音樂的西化、以及現代化的研究;分析的觀點研究也有不同的意見,有的仍在尋找可分析所有音樂的法則,有的以也化中所能認知的元素來分析音樂。
  新的研究主題諸如民族詩學、人類學中美學觀、流行音樂以及城市音樂等都紛紛出爐以等待時間的歷練。儘管民族音樂學的研究方式有各種的變化,訓練各有不同,美國現下的民族音樂學研究仍有以下共同點:
一、田野工作仍是研究工作上最重要的一環,分析工作仍以它為基礎。
二、記譜的價值繼續被學者認可,其中有部份研究者用電腦來記譜,不過多數仍用傳統的西方記譜法加上特殊的符號。
三、無論任何一種渺小或遙遠的音樂傳統,民族音樂學者認為是同等重要的。
四、文化與文化相互間避免價值的判斷以及等級的排列。


結論

  綜觀這一百年來美國民族音樂的發展,它有以下幾個特色:
  田野調查是研究工作極重要的一環,除了實地觀察的作用外,對於資料的來源、收集、整理、保存,美國的民族音樂的學者們累積了豐富的經驗,已整理出一套工作模式:即對於有形資料如樂器、文字,或是無形的口傳藝術的演出,均可彈性的選用適當的媒介如語言、樂譜、圖式、符號、及數學公式來記錄,在記錄之前弄清楚對象的性質、代表性、及考察到可能有的研究觀點等,並提出六點基本記錄事項:誰(研究對象)、何時、何地、怎樣的、做了什麼,為什麼,周詳地對資料整理、記錄,使收集的成果變成有用的資料,最後再加以分類,保存起來。
  美國學者主要採用外部的分析者的立場(etic)來進行音樂研究,此有別於從音樂的內部找尋文化的意義和特徵的音場(emic),特點是較為客觀。這也是在三○年代以降,尤其是五○、六○年代學者熱衷於機械或電腦的分析如聲圖儀( sonagraph),旋律記譜儀( melograph),力求客觀的結果。胡德所提的雙重音樂的學習,基本上說來屬於局內人研究立場的範疇,但是研究學習的不夠深入只能算做局外人研究不足的一種補充經驗罷了。若就理論來說,局外人研究性質不可能絕對客觀,多少會混入文化上的主觀性,也不容易達到局內人研究本土音樂的深度,這二重立場不同而引起的爭論時有所聞,這也是近期美國民族音樂學討論的焦點之一。
  研究對象從早期無文字社會的音樂研究為主,逐漸轉移至後期的文字社會,尤其是亞洲高度發達的音樂的研究。若以空間的觀點來,早期多以微觀的角度,即由下而上來做研究,弗克斯研究朱尼族(suni)印第安人的音樂便是例子。以較小範圍的音樂研究,使未知的部落音樂文化公諸於世,這種研究角度對於    知識的開發有其貢獻,但亦容易疏失重要問題的探討。近期以宏觀角度來研究問題的逐漸增多,此種由上而下來研究音樂的方式,羅邁克的民歌演唱研究方案即是例子,企圖從文化的特徵與音樂的風格的關係中找尋一般的法則,重點在於探討整體或大方向中所蘊涵的意義,至於主觀因素以及少量的資料往往使細微之處使人生疑,是其不足之處。
  就時間的觀點來看,學者研究的範疇偏向於共時性(synchrony)即同時代各音樂空間層次內的活動研究,歷時性(diachrony)是考察各時代音樂形態的變遷和因果關係的研究,此至七○年代後才逐漸增多。理由有三:
一、早期的研究對象是無文字社會或口耳相傳的藝術傳統,考察他們的歷史有因難。
二、局外人的觀點一直是多數美國民族音樂學者所採行的方式,對於他國歷史資料無力研究,也缺乏興趣。
三、九○年代以降,研究範圍逐漸擴大,某些考古資料的發掘使以往對無文字社會歷史的研究獲得重大的突破;亞洲音樂文明研究的熱絡,及城市音樂的研究興起,使得音樂復原(Reconstruction)的研究工作,及文化變遷中的文化融合(Syncretism),文化變容( acculturation),以及音樂學家對各民族樂種的研究展開了“再研究“(Restudies)的浪潮,面對文化變遷的現狀,一方面檢驗早期學者與再研究者之間對樂種研究方法、觀念的差異,針對文化變容(Acculturation)各個面相,例如選擇樂種受化過程的某一內容,作為研究範疇。這些研究項目均需借助於豐富的音樂史料,這使得歷時性的研究題目又開始大行其道。


附註:二十一世紀的新研究方向

  2001年7月4-11日於里約熱內盧召開第36屆傳統音樂國際會議,討論主題明顯的將“比較研究”擺上檯面:
一、究竟要如何做傳統音樂比較研究?那些方面是疏忽的部分?又有那些是增加的部分?
二、樂舞之移入美洲與再轉移至世界雙面向的研究,對於樂種未受移入影響與受到移入影響而創新或與地方結合的樂種間進行研究。
三、科技多媒體對表演藝術的巨大影響。對於音響、音樂結構、空間、背景的改變或是播媒體如收音機、錄放影的影響以至於網際網路無遠弗屆的傳輸,全球經濟力的提昇造成的影響進行研究與再研究。
四、研究者與社區的關係改變。兩者不再是觀察者與被觀察之分,民族音樂學者成為社區的顧問、音樂的提倡者、管理者甚至當地音樂節的主辦者,研究者與社區的關係更性密切,成為社區活動與研究的中介者。


書目:
.Hood, Mantle. "The Challenge of 'Bimusicality', "Ethnomusicology 4, (1960):55.
.Lomax, Alan. Folk Song Style and culture. Washington D.C. : AAAS, 1968.
.Merriam, Alan P. The Athropology of Music Evanston,: Northwestern Univ. Pr.,
1964.    
.Helen Myers ed. Ethnomusicology: An Introduction London: The Macmillan Press,
1992.
.The New Grove Dictionary of American Music, 1986ed. S.V. "Ethnomusicology"
By Helen Myers.
.Nettl, Burno. Theory and Method in Ethnomusicology. New York: Free Pr. of
Glencoe, 1964.
    The Study of Ethnomusicology: Twenty Nine Issues and
Concerpts. Urbana: U. of Ill., 1983.
.http://www.music.columbia.edu/~ictm/firstrio.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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